南通海安探索“導學、講學、踐學”學法制度
本報訊 (記者趙勇進 通訊員葛明明)“依法行政或者說行政執(zhí)法人員不能只盯著行政法,也要用《民法典》來‘照鏡子’,處理好職權法定與民事權利的關系……”3月26日,海安市委中心組學法第一課開講,海安市人民法院院長秦昌東解讀《民法典》,海安市副市長周平以案說法,講解婦女兒童及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法律法規(guī)。
今年年初以來,海安市委中心組一改以往“請進來”式的學法課,探索推出由市領導導學、部門區(qū)鎮(zhèn)負責人講學、工作人員踐學的學法制度。從聽課的“配角”搖身一變成授課的“主角”,部門區(qū)鎮(zhèn)負責人學法主動性、緊迫性、實效性顯著增強。“接到課題以后,我前后花了半個多月的時間來準備講義,除了再次深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外,還搜羅了一些與之相關的經(jīng)典案例進行研究,既怕自己講不明白,又怕同志們聽不明白。”周平說,“我這兩天連吃飯睡覺都在思考,該怎么樣才能把這堂課講好。”跟周平有類似感觸的,還有在下一期學法課上即將授課的海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夏琪斌。
海安市以開展“領導干部能力建設提升年”活動為契機,堅持各級領導干部領學先學,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為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學習議題,作為各層級領導干部培訓、任前考試的重要內(nèi)容,將貫徹落實水平和效果作為衡量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法治建設實績的重要參考,以此推動領導干部爭做新時代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典范,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海安市堅持以考檢學、以考促學、以賽比學,通過組織抽查考試等方式,多層次、多輪次檢驗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成效,并將抽查考試結果通報至各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同時,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輪流述法機制,“一把手”分別述職、市委常委考評打分、市委書記逐一點評,將其與個人業(yè)績評定、表彰獎勵、職務晉升直接掛鉤,將述職單位的學法用法“成績單”擺一擺、曬一曬,由市委組織部牽頭開展“談優(yōu)談差”活動,促進黨政主要負責人形成主動學法用法的行動自覺。
一系列舉措之下,海安全市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能力不斷增強,執(zhí)法辦案“快捷鍵”、全方位線上救助服務體系、農(nóng)民工工資支付保障、企業(yè)開辦半日結、援法議事工作站等法治惠民項目得以落地,一大批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得以實質性解決。
“對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各級領導干部就是法律的‘代言人’,他們的言行,對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有著強烈的示范和導向作用。”海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巧榮在學法課后談了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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