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祁樹良受賄案在連云港開庭審理
人民網(wǎng)連云港1月26日電 (閆峰)人民網(wǎng)從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處級)祁樹良受賄一案,25日在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祁樹良被控利用職務收受財物超180萬元。
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祁樹良在2004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徐州市云龍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quán)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協(xié)調(diào)、項目規(guī)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及個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6.9萬元。
據(jù)了解,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祁樹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祁樹良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庭審結(jié)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1年6月,祁樹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祁樹良簡歷
祁樹良,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河北滄州人,本科學歷,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1980年11月至1990年10月,部隊服役;1990年10月至2002年1月,歷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助檢員、副科長、處長;2002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徐州市云龍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瀆職侵權(quán)局局長;2009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反瀆職侵權(quán)局局長;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處級);2014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保留正處級待遇);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2019年9月,任徐州市科學技術(shù)協(xié)會二級調(diào)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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